(招标编号:CHDTDZ041/18-QT-209)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公司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佛山能源 (下称“佛山公司”)下有三水、顺德二站,分别位于三水区乐平镇和顺德区杏坛镇,其中三水站装机2×59MW+1×47.5MW,顺德站装机2×59MW+1×45.5MW,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投产运营。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08月01日-2027年07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设备检修、维护- 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CHDTDZ041/18-QT-20901):负责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维护检修及定期工作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 2025-2027年生产维护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或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B级及以上),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国内LM6000级及以上燃机机组或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整机维护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