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金矿2026-2028年度探矿增储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桦甸市夹皮沟金矿2026-2028年度探矿增储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6-063)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6个月,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项目审批、前期流程原因导致延期,各阶段计划顺延。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发包人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招标人生产任务要求的,签订下年度承包合同,直至承包期满。
2.3招标范围:(1)项目总体工作量为1:2000地形测绘25km2;1:2000地质修测10km2;井下构造—矿化专项调查20km;地表钻17000m;坑内钻102000m;(2)2026年度工作量为1:2000地形测绘25km2;1:2000地质修测10km2;井下构造—矿化专项调查10km;矿产地质钻探(地表0-500m)900m;矿产地质钻探(地表0-700m)4100 m;矿产地质钻探(坑内0-300m) 7200m;矿产地质钻探(坑内0-500m) 24800m;预留部分矿产地质钻探(坑内0-700m)、矿产地质钻探(地表0-1000m)工程量;(3)2027年、2028年工作量会根据2026年探矿工程成果进行调整,实际工作量相比设计工作量可能会有较大变动;(4)其他地质技术服务(地质勘查工作测量、地质编录、综合三维地质建模、综合资料整理及设计编写、综合研究及勘查报告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
③投标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地质勘查类)。
(2)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人员要求:
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其中项目经理职称为地质工程师或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工龄,精通钻探工艺,职称为钻探(探矿)工程师及以上;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上管理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都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①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