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复兴屯银铅锌多金属矿1区勘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复兴屯银铅锌多金属矿1区勘查项目(招标编号:CNGZB-2026-46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金(兴安盟)矿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月31日。
其中,钻探工程须在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样品化验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3招标范围:1:2000地质测量6.14km²,1:10000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35km²,勘探基线测量40km,工程点测量130点,1:10000放射性剖面测量5km,测井5500m。钻探工程73500m(包含地质钻探59530m,机动工作量6500m,透孔检查3500m,水文钻孔3970m),配套的矿产地质钻探编录70000m,岩矿分析70000件,综合研究报告编写通过评审备案及其他配套的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本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采用单价不变总价可调合同,实际工作量可根据工作需要上下浮动,项目实施工程中,钻探施工工作要服从发包方统一安排。
钻探分为两批次施工:第一批次41740m/60孔(含水文孔);第二批次31760m/58孔(含机动工作量、透孔检查)。
2.4本项目特别说明:
2.4.1发包方不负责提供钻探施工动力和施工用水,承包方自备动力设备、燃料和施工用水。
2.4.2每台钻机设备需配备两台及以上劈心机。
2.4.3本项目承包方需配备钻机设备60台以上,须达到60台钻机同时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②投标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钻探或地质勘探类)。
(2)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规模项目经验和具有足够的技术、人员、设备实力,且具有良好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5年报告未出,提供2022-2024年报告)。
(4)人员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地质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0人、中级技术职称60人及以上。
②项目组成人员须满足40人。其中,地质矿产3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5人)、物化探5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水文地质5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
③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其中项目经理职称为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持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上管理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都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内最多不得超过3家,并且联合体各方注册资本金均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施工方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钻探或地质勘探类)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