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污酸处理用硫化氢制备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针对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污酸处理用硫化氢制备EPC总承包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污酸处理用硫化氢制备项目,通过氢气和硫磺制备硫化氢气体,硫化去除污酸中的砷、铜等重金属,减少药剂运行成本,确保硫化后液砷含量稳定达标。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0吨/天的合成法制取硫化氢装置一套,包含熔硫系统、气体制备系统(含硫化氢制备及氢气制备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硫化氢制备项目的边界范围自甲醇储罐开始,包含熔硫系统、制氢系统、硫化氢制备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至硫化氢缓冲罐出口阀门结束。合成法制取硫化氢作为硫化剂用于污酸处理具有成本低、反应均匀可控、药剂利用率高、不引入钠离子、可适应低酸高砷的污酸原液等优势。
根据用地预留情况,在现有污酸处理系统东侧新建独立的控制室,利用现有污酸系统配电室扩容,不新建配电室,新建甲醇罐区、硫磺车间、硫磺仓库、甲醇制氢区和硫化氢合成区等建构筑物,其中硫磺储存在硫磺仓库内。
2.3招标范围:从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带负荷联动试车、性能考核验收、工程移交和对工程范围内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附件10性能保证及索赔。
2.4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5计划工期:建设周期180个日历日,包含前期设计工作与施工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要求装置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相关标准要求,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000]及国务院714号令[2019])规定进行保修,详见附件9-2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的类似业绩:
投标人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自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氢气(甲醇裂解法制氢)与硫磺合成法制取硫化氢装置的设计或施工或合成塔核心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时段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或兼任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须提供会计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和/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 17时 00 分止完成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流程等详见本招标公告。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注册后联系010-
68818478审核开通),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
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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