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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清东街(规划北路东延)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10-26     浏览:13    
清徐县清东街(规划北路东延)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C01-22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徐县清东街(规划北路东延)工程(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007002336001) 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清审管投【20205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徐县东城区,西起清东街规划北路,东至规划路,道路全长221.013米,红线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土建部分)、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排管、电力隧道工程、通信工程(预留管位)、交警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总投资额约3763.1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为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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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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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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