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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浏览:0    

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编号:0675-230JOC005367

3、 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兴化、靖江、泰兴处理中心至泰州处理中心的市趟运输和兴化、靖江、泰兴处理中心至无锡、常州处理中心的市趟运输。本项目按邮路设置最高限价(元/吨·公里)。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项目设置两个分包:

分包

线路

车型(吨)

里程(km)

结算里程(km)

权重

最高限价(元/吨·公里)

1

靖江-无锡(跨市单边)

12

74

74

924

0.7544

泰兴-无锡(跨市单边)

12

107

107

924

0.6335

兴化-常州(跨市单边)

12

153

153

534

0.5904

兴化-无锡(跨市单边)

12

191

191

1350

0.5455

靖江-常州(跨市单边)

12

68

68

36

0.687

泰兴-常州(跨市单边)

12

101

101

36

0.623

靖江-无锡(跨市往返)

12

74

148

888

0.4903

泰兴-无锡(跨市往返)

12

107

214

888

0.4118

兴化-常州(跨市往返)

12

153

306

888

0.3837

2

兴化-泰州(市内单边)

12

66

66

1575

0.7269

靖江-泰州(市内单边)

12

70

70

537

0.7428

泰兴-泰州(市内单边)

12

60

60

1074

0.6928

兴化-泰州(市内往返)

12

66

132

1575

0.4725

靖江-泰州(市内往返)

12

70

140

36

0.4828

泰兴-泰州(市内往返)

12

60

120

537

0.4503

根据本项目使用的主力车型(12吨),本次设置车型间的结算系数:

车型吨位

8吨

12吨

20吨

30吨

车型折算系数

0.81

1

1.28

1.56

车辆容间(m³)

≥45

≥55

≥85

≥110

单趟线路结算运费=主力车型吨公里单价*主力车型吨位(12吨)*结算里程*车型折算系数。

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单趟单边结算运费不得高于往返结算运费。

4、 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服务期

备注

1

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2

2023年泰州市趟邮路运输业务外包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项目概述,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为9%)。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 或中国邮政集团 江苏省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当地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能够满足对自有车辆的要求:需具备自有箱式货车至少4台,且其中额定载重量12吨及以上箱式货车至少3台。提供至少10辆/天的车辆保障。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 、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1)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3)投标人须承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6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4)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北斗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5)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分包1为300万元,分包2为15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需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必须具有按时支付员工薪资及运费的能力,严禁发生因拖欠薪资及运费造成车辆拒卸拒载,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8)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履约保证金能力,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按分包足额缴纳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分包1为20万元,分包2为10万元;备选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50%收取(银行保函方式),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履约2个月后无息退还。

19)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资格条件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须加盖公章)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招标文件的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 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 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 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dlj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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