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一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9648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 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一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M1401000155209648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沁审管审字【2025】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沁水县水务局百里沁河生态经济带(沁水段)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项 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河道治理长度约53.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坡27.7km,其中斜坡式石笼护坡11.4km,退台式护坡1km,重力式石笼护坡15.3km;生态隔离带2639800㎡,其中滩涂带1724000㎡,道路、农田隔离915800㎡;生态沟渠5.6km;生态步道133800㎡;河道垃圾清理92000t;生态湿地590000㎡;水生态科普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不分标段 沁河流域(张峰水库下游一殷庄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后续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勘察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 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5 建设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勘察负责人须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配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若为联合体, 由联合体双方具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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