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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1     浏览: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0/21-CL-00401

芜湖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芜湖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200

CHDTDZ010/21-CL-00402

六安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六安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200

CHDTDZ010/21-CL-00403

宿州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宿州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芜湖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液氨或氨

9.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安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8.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宿州公司2023年第二批次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生产商,还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氮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09 17:43到2023-08-16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01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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