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山东) 2025-2027年度电力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地产(山东) 2025-2027年度电力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5060005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山东)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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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地产(山东) 2025-2027年度电力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融通地产(山东) 2025-2027年度电力设计服务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
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公司所属资产项目(山东省内)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
其他: 本项目招标范围: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深化设计、施工各项配合服务、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设计技术及报审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工程的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图纸、施工配合;负责到相关部门咨询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建审批;提供相关技术(图纸、造价等)文件(含电子版),负责配合协调供电部门办理施工报建工作,提供永久用电报装需要的相关用电负荷数据;配合供电部门的审图工作,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具体详见合同及招标文件附件
控制价:费率上限为单项目建安费的4.5%,供应商费率报价不得高于4.5%,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 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 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资质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拟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