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
2.2 项目规模:直流侧4.2458MWp,交流侧3.96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 光伏工程施工-渠东公司厂区 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充电桩、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生产准备由发包人负责以外,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有手续办理(并网申请表、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购售电合同签订、电费结算流程办理、数据上传等。②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③负责甲供材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充电桩及备品备件的卸车、倒运、存储场地及保管。④设备材料采购:包括支架、电缆、变压器、开关柜、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⑤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含防水、加固等)的施工准备、施工、项目管理、调试、消缺、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移交生产、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⑥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⑦负责开展整个电站的建设协调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渠东公司厂区 5MW 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