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5年度客货两用车-电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2025年度客货两用车-电动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4011496。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 | 预估采购数量(台) | 含税(增值税)单价限价(元) | 含税(增值税)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 1 | 客货两用车-电动(电动皮卡车,后方货箱无车顶) | 整车长度:5200mm≤长度≤5500mm;座位数: 双排2+3=5座。 后方货箱无车顶 | 40 | 280000 | 11200000 | 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 |
| 2 | 客货两用车-电动(电动皮卡车,后方货箱带车顶) | 整车长度:≤5300mm;座位数:双排2+3=5座。 后方货箱带车顶 | 5 | 280000 | 1400000 | 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 |
| 合计: | 12600000 | /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车辆、包装、运输、搬运、检验、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增值税税金、车辆/设备配件、专用工具等全部费用(不含购置税、上牌服务费、保险费)。免车辆购置税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的车辆须上架南航内部商城(阳光商城),单价固定,南航集团下属的各成员单位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向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产品上架南航阳光商城的相关工作。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