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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2023-2024绝热材料年度框架协议聚氨酯、聚异氰脲酸酯制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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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8-21 16:0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华能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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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中国石化2023-2024绝热材料年度框架协议招标委托单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2023-2024绝热材料年度框架协议招标委托单(WZ20230911A/B/C/D/E/F/G-0353-11169-B5)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纳米孔铝镁质纤维绝热材料聚氨酯等制品泡沫玻璃制品硅酸铝制品复合硅酸盐制品岩棉制品;气凝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保温材料及制品
100000.00
立方米
包-B5-聚氨酯、聚异氰脲酸酯制品
2
泡沫塑料保温制品
100000.00
立方米
包-B5-聚氨酯、聚异氰脲酸酯制品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备2年以上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经验,提供至少2套2021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标的产品的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3.1.7 必须为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公司的销售部门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其母体企业进行投标,应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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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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