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 2023年6.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 2023年6.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GXTC-A1-23020002,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2022〕1920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3年财政补助高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主要建设内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6.9万亩,其中:嫩江白云基地33952亩、嫩江沐河基地7974亩、北安长水河基地8893亩、北安兴安基地18181亩,总投资约7650万元。 2.4招标范围: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设计(图件需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进度要求)、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设计变更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节余资金及涉及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地勘报告等),施工期间派驻勘察设计代表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工程验收、配合上图入库、编写勘察设计单位总结报告,参加交(竣)工验收以及协助招标人迎接检查等相关工作。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预)算报审、施工图设计(图件需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进度要求)、工程量清单、概(预)算编制。服务总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满一年。 2.6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北安、嫩江每个区域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及时对现场变更情况审核、出具设计图纸,对竣工验收情况提出意见、签字确认)。 2.7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市、地方及行业勘测设计、专业验收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2.8招标控制价:按照《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黑财建〔2013〕294号)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投标人以初步设计最终批复文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的百分比形式进行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100%作为最高限价。 2.9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与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本项目要求成立5人及以上项目组,并且3.2.1至3.2.5人员互相不得兼任,具体要求为: 3.2.1总负责
3.2.2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01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3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01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4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01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5其他人员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土木或造价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注册类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01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6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阶段向北安、嫩江2个区域,每个区域派驻至少1名勘察设计代表负责施工期间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土木或造价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注册类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8月-2023年01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执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以及与该权威机构签订的合同书、该权威机构的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3.6投标人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加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129号)文件规定,严禁弄虚作假超过自身能力获取业务或转包、分包,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组人员组织勘察设计,否则一经查实将列入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 黑名单,三年内该投标人及该投标人关联单位及关联人员不得参加融通农业发展(哈尔滨) 招投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10投标人须近三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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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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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