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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第1章 招标公告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项目业主: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中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项目业主: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以 黄河公司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为依托,在集团公司境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引导下,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以强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规范机构运作模式、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中东北非区域代表处、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境外机构与资源协同优势,结合外部专业研究机构能力,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本项目包括全球安全形势、内外部安全环境、需求及保障范围、能力建设、资源保障条件、证照许可要求、迪拜及周边国家应急资源保障条件及政策分析,开展应急转运方案、应急保障方案、体系建设等中心建设方案比选与及可行性论证,提出内外部资源库及资源调度机制搭建建议,编制《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后续建设工作方案等。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基于黄河公司在阿联酋迪拜已设立的中东北非代表处,开展中东北非代表处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急转运中心初拟设在迪拜,覆盖范围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在迪拜周边已有业务或可能有转运需要的国家,如沙特、马耳他、匈牙利、土耳其、几内亚等,具体设立方案及覆盖范围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确定。

1.2.2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涵盖以下方面:

(1)全球安全形势及政策环境分析。

(2)研究必要性、适用范围和需求分析。包括应急转运情景分析、覆盖区域、保障范围及启动应急转运条件。

(3)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常规能力标准、保障条件及管理机制、资源要素配置、证照许可等要求。

(4)迪拜及周边国家应急资源保障条件、环境、政策分析,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现有境外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5) 境外业务开展情况及人员派驻情况。

(6)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实体化运作、服务外包、内外部资源库及资源调度方式等方案对比、可行性论证。其他中央企业建设全球转运中心的良好实践案例。

(7)根据运作方案对比情况,研究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建设准备工作,包括提升代表处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医疗、物资储备、团组接待、信息化、区域统筹等基础保障能力方案。

(8)建设方案及比选。包括法规适用性和政策研究、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培训、国际应急全球联盟、信息与预警、国际应急能源物资储备链、医疗和差旅援助、紧急医疗转运、远距离空中医疗救援,大规模人员转运、海上救援应急预案等应急转运方式、目的地、保障方案比选,必要时制定不同区域应急转运方案及极端特殊情形下应急保障方案。

(9)服务外包、人员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等保障体系建设方案研究。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应急管理部《“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发展计划》,建立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二是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日常职能、应急职能、流程管理、信息化等能力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系统建设、资源调度系统建设。

(10)建设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实施进度计划建议。

(11)在不同方案下,全球应急转运中心建设、运行投资估算,及保障资源库建设方案、资源协同高效利用方案。

(12)应急保障效果、效益分析与评估。

(13)可行性研究结论与下一步工作方案建议。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省西宁市。

本项目合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1)2023年5月底前,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供可研报告大纲。

(2)2023年7月底前,乙方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完成中期成果评审。

(3)2023年8月底前,乙方提供可研报告、工作方案建议终稿,以供结题审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务服务业企业,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有国际或国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或应急救援服务企业资质,或应急培训与灾情评估企业资质等;或符合国际惯例的紧急医疗救援的国际机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境外类似项目的顾问或咨询服务业绩,其中至少1项为中东北非区域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6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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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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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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