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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全省国际、物流供应商公开入围项目(增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招标编号:GXTC-C-23130219  业主全省国际、物流供应商公开入围项目(增补),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招标编号:GXTC-C-23130219

  业主全省国际、物流供应商公开入围项目(增补),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项目

  1.4资金来源:自筹

  1.5标包划分:本项目根据需求类型划分成9个标包,具体分包如下:

  标包

  项目名称

  应用业务范围

  包1

  进出口报关服务

  国际业务

  包2

  国际干线运输服务

  国际业务

  包3

  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

  国际业务

  包4

  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

  国际业务

  包5

  城市配送供应商

  物流及国际业务

  包6

  省内、省际运输供应商(含整车和零担)

  物流及国际业务

  包7

  冷链运输供应商

  物流业务

  包8

  网络货运平台供应商

  物流业务

  包9

  仓储服务类供应商

  物流业务

  1.6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

  1.7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1.8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9 个标包。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e.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f.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8)各标包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进出口报关服务(包1):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②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b.国际干线运输服务(包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c.境外清关派送代理服务(包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d.国际货运全程代理服务(包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e.城市配送供应商(包5):

  ①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自有车辆包含轻型封闭货车、轻型厢式货车或分体式厢式货车(4.2米-6.8米及新能源车)不少于3辆。48小时内整合社会以上车辆资源不少于30辆。

  ③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类似业绩合同。

  f.省内、省际运输供应商(含整车和零担,包6)

  ①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自有车辆包含6.8米及以上车辆(厢式车、仓栏车、展翼车等)不少于3辆;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车辆资源不少于20辆。

  ③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类似业绩合同。

  g.冷链运输供应商(包7)

  ①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TMS管理系统、温控管理系统,能够与客户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可获取在途货物位置及状态;

  ③自有冷链车辆包含生鲜运输车辆(A类-F类)不少于3辆或生物制品运输车辆(G类、H类)不少于1辆;72小时内按需求整合社会运输冷链车辆资源不少于10辆。

  ④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类似业绩合同。

  h.网络货运平台供应商(包8):

  ①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具备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开放使用权限,具备对接能力,可获取平台业务订单详情等;

  ③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合同。

  i.仓储服务类供应商(包9):自有仓库资源至少1处,具备完整的土地证明、产权证明,建设标准达到丙类及丙类以上。具备整合全国仓库资源或仓储操作管理能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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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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