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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镇庄留村农房改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庄留村村民委员会的塔山镇庄留村农房改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赣行审备〔2023〕181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庄留村村民委员会塔山镇庄留村农房改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赣行审备〔2023〕1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塔山镇庄留村农房改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标段

2.3 标段编号:3207212305310002001001  

2.4 工程

2.6 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28日,竣工日期20230916(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3148494.05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9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3 拟选派

1)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

4投标单位拟报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01月至 2023年06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 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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