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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已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


1.招标条件

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标段)(二次),已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以阿高审服发[2022]14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方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全长12.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面宽度为3.5m,路基宽度为6.5m,路基,路面,护坡工程、天然砂砾路肩,混凝土过水路面,1-φ1.5m圆管涵75.3米,1-φ1.0m圆管涵24.2米,5-φ1.5m圆管涵11米,交通道路标志等其他工程。(其中:路基结构层为200m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200mm厚5:95水泥稳定碎石,路面面层:4cm中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图纸内所有内容)。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

2.2、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同本项目施工工期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设置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里程(km)

招标范围

JL

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全长12.3公里

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全长12.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面宽度为3.5m,路基宽度为6.5m,路基,路面,护坡工程、天然砂砾路肩,混凝土过水路面,1-φ1.5m圆管涵75.3米,1-φ1.0m圆管涵24.2米,5-φ1.5m圆管涵11米,交通道路标志等其他工程。(其中:路基结构层为200m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200mm厚5:95水泥稳定碎石,路面面层:4cm中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图纸内所有内容)。对本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

2.4、项目

2.5、最高限价:本项目JL标段最高费率1.26%注:本项目SG标段最高限价为505555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给定的最高费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2)近五年(2018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工程内容必须包括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监理任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BM/"> BM/">http://glxy.mot.gov.cn)上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业绩为准,任职信息以查询业绩信息中显示的“人员任职信息”为准);

5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的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资料,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项(3)规定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苏吉至那格莱农村公路(二期)工程项目 工程编号 AK-2023-JS-007-2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02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2 09:30:00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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