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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晋州市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
招标公告

【晋州市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3)0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30%资金;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类综合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 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和石家庄市 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2.供应商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首页注册; 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 ggzy.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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