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0/22-CL-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调料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调料集中采购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食材集中采购项目供货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调料集中采购项目供货期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2.4 招标范围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物业中心蔬菜、水果、鲜冻牛羊肉、杂项类、海鲜及冻品,禽类及禽类冻品采购;华滨酒店蔬菜、水果、肉禽、冻货、海鲜及预包装食品及杂项采购。供应商中标后将与华滨酒店及物业中心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华电大厦西楼物业中心调料、面采购;华电大厦东楼华滨酒店调料、米、面、粮、油等采购。供应商中标后将与华滨酒店及物业中心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供货期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0/22-CL-00201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 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蔬菜、水果、鲜冻牛羊肉、杂项、海鲜及冻品、禽类及禽类冻品; 北京华滨投资 华滨国际大酒店: 蔬菜、水果、肉禽、冻货、海鲜、预包装食品及杂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00 CHDTDZ030/22-CL-00202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 西楼调料、面、东楼日常调料等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 华电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调料、面采购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北京华滨投资 华滨国际大酒店: 调料、米、面、粮、油等采购项目(详见报价清单) 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大厦东、西楼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方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9.投标方须具有企业食堂或星级酒店类似项目合作方不少于3家的业绩,且每家业绩合作周期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作周期、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供货发票影印件〔合作周期大于1年的业绩可选取合作周期范围内任意连续12个月,提供该连续12个月内至少8个月的发票且必须有首尾月发票影印件,并附相关销货清单(服务清单)影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大厦东、西楼调料集中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方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9.投标方须具有企业食堂或星级酒店类似项目合作方不少于3家的业绩,且每家业绩合作周期不低于1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合作周期、签字盖章页等)或相关供货发票影印件〔合作周期大于1年的业绩可选取合作周期范围内任意连续12个月,提供该连续12个月内至少8个月的发票且必须有首尾月发票影印件,并附相关销货清单(服务清单)影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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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