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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煤场盘煤及煤泥倒运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0     浏览:0    
核心提示:1.2023 年伊新煤业煤场盘煤及煤泥倒运服务,已由新疆能化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
  1.2023 年伊新煤业煤场盘煤及煤泥倒运服务,已由新疆能化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 年伊新煤业煤场盘煤及煤泥倒运服务招标项目
 
2.3 项目概况: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预计产量为 850 万吨,进入煤场煤量预计在 200 万吨以上,洗选厂产生煤泥约 15 万吨。因存放场地有限,需将煤场的盘煤、配煤、煤泥倒运等运输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
2.4 招标范围:
1)投标方至少配备 2 辆自卸车来完成日常倒运工作,工作量增加时需及时增派车辆。
2)投标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状态完好(包括设备驾驶室空调)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新购置设备优先考虑,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强制环保标准,并且保险齐全。
3)自卸车所需燃油、保养、维修以及保养维修产生的配件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4)投标方需配备满足招标方现场两个生产班(8 小时/班) 的驾驶员及 1 名管理人员。驾驶员需 持有上岗证、驾龄在 2 年以上, 并与投标方签订劳动合同。现场管理人员与驾驶员的工资、保险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 投标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需服从招标方管理。如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考核。
6) 投标方中标后,与招标方签订安全协议,保证服务期间的安全。
7) 因检修等招标方原因无工作任务时,招标方不支付额外费用。
2.5 工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备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1)投标方需具备工程机械车辆设备租赁资质;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 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方不在失信名单范围内。
3.5 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6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为准。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30 起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23:59 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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