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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3     浏览:0    
核心提示:1.山东分公司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1.山东分公司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济宁电厂职工食堂承包项目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南路25号。
 
2.4 服 务 期:  两年。
 
2.5 招标范围:负责公寓、值班宿舍日常的服务运营及餐厅的接待和职工食堂一日两餐、运行班中餐送餐工作。做好职工食堂、运行送餐和招待接待的就餐服务工作以及公寓各楼层的卫生清理、住宿登记、消防值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餐厅服务管理合同业绩(业绩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如1项合同连续两年及以上算2项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如需)等能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3)其他要求
 
3.1项目经理须具备餐饮相关资格证书或三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须为投标单位的合法员工,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的关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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