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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所属燃煤电厂污染物比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浙能电力所属燃煤电厂污染物比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浙能电力所属燃煤电厂污染物比对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内容监

浙能电力所属燃煤电厂污染物比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浙能电力所属燃煤电厂污染物比对监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本次招标内容

监测内容:

1.1 通过实地监测、调查,评价烟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核查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查排污口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

1.2根据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CEMS设备进行比对监测,考核CEMS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3 每台机组的烟囱总排口设置监测断面,测试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黑度、汞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1.4 污染物比对监测项目频次:

a) CEMS比对监测:1次/季度。

b) 总排口烟气污染物浓度监测:1次/季度。

1.5  污染物比对监测项目评价标准:

a) CEMS比对监测:

HJ/T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b) 总排口烟气污染物浓度监测:

DB332147-2018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6 厂界颗粒物、厂界噪声、废水排放口:每年测定一次。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 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或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浙江省单机容量3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以下五种服务业绩之一,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工作范围页,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1)环境监测业绩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3)超低排放验收业绩

(4)自行监测业绩

(5)比对监测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

4. 潜在投标人须通过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将标书费汇至下述银行帐户后,并通过关联相应金额的银行流水进行购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srm.zj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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