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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109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浏览:0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场址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镇,属于滩涂地貌,地势较平坦,场地开阔。光伏区域全部布置固定支架,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90MW,经逆变器逆变后接入箱式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送往拟配套建设的1座220kV升压站,按15%、2h配置储能系统,储能容量为163.5MW/327MWh,站内设置4台主变压器,拟以2回220kV线路送出,接入宣惠河变电站220kV侧。本项目计划在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5万吨/年合成氨项目,项目配套建设电解水装置,利用自有的风电、光伏项目完成供电,项目占地约249亩。
2.1.2招标范围:完成109万千瓦光伏及储能(光伏容量15%)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地勘详勘(光伏电场、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纸等满足项目并网的全部设计工作。
光伏项目勘测设计范围为满足本项目论证、建设以及运行发电所需的所有勘测设计,包括不限于:光伏电站内部分含光伏布置、基础设计及逆变器布置、场内集电线路、220kV送出线路及对端站、进场道路、道路设计及升压站、15%储能的设计。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满足电网公司要求,并符合国家能源集团、国华投资公司道路、基础、35kV集电线路、220kV送出线路、升压站土建及电气配套、15%储能相关设计要求。
其中:送出线路需编制满足核准要求的申请报告,核实限制性因素,保证路径符合建设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路径协议。
氢氨部分设计服务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最终由本项目中标人负责统稿整个项目初设。
2.1.3服务周期要求:
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2024年2月1日,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400个日历日。项目处于计划研究阶段,合同一次签订,分阶段执行,各阶段执行依据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详勘(光伏电场、升压站),并取得详勘报告;
(2)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初设报告;
(3)初设完成后20日内完成道路施工图设计;
(4)详勘完成后30日内完成基础施工图设计;
(5)初设完成后60日内完成升压站及储能土建施工图设计;
(6)设备招标完成后25日内完成升压站及储能电气施工图设计;
(7)初设完成后35日内完成35kV集电线路施工图设计;
(8)接入系统落实后后30日内完成送出线路详勘,并取得详勘报告;
(9)接入系统落实后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50日内完成送出初步设计编制;
(10)接入系统落实后45日内完成220kV送出线路施工图设计;
(11)完工后60天完成竣工图设计。
2.1.4服务成果:
初步设计报告的初稿及定稿版(包括上报投资公司及国家能源集团、上报电网公司):每次报告2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施工图纸: 2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施工图预算: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竣工图:10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招标技术文件、概算分劈表、图纸3份,电子版1份(不接受PDF版文件格式);
电网公司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按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2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勘测设计(合同服务内容中须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合同业绩,并均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1个200MW(含)以上光伏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并均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主要设计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标注星号专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1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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