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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招标人)委托,拟对业主县下邮路运

业主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招标人)委托,拟对业主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业主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第三次)。

二、  招标编号:zkbh20240222-1

三、  项目概述:

1. 原“业主市趟、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kbh20231201-2)”共划分为5个分包实施了第一次公开招标,其中:成都市 市趟运输外包所对应的3个分包(包1、包2、包3、包5)已招标完成;成都市 县下邮路运输外包所对应的1个分包(包4)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本次项目为针对成都市 县下邮路运输外包所对应的包4实施第三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成都 21条县下邮路运输外包。主力车型为2.75吨,2条新都的县下邮路为8吨。

2.外包服务期限1年。

3.本次项目共计1个分包(原“业主市趟、县下邮路运输外包项目”包4,预算金额243.91万元。

4.邮运线路分包与车型限价明细:

分包

序号

邮运线路名称

参考里程(km)

运行时长(小时/趟)

日均

频次

车型

吨位

外包限价(元/趟)

4

1

简阳-镇金1往返

149.3

2.5

1

2.75

271.70

4

2

简阳-镇金2往返

139

2.5

1

2.75

266.46

4

3

简阳-养马往返

91.2

2.5

1

2.75

242.15

4

4

简阳-云龙1往返

124.4

2.5

1

2.75

259.04

4

5

简阳-三星往返

124.1

2.5

1

2.75

258.88

4

6

简阳-云龙2往返

138.9

2.5

1

2.75

266.41

4

7

简阳-贾家往返

120.5

2.5

1

2.75

257.05

4

8

新都-新繁往返

49.1

4

1

8

366.01

4

9

新都-三河往返

48.1

4

1

8

363.91

4

10

金堂-清江往返

62.4

2.5

1

2.75

219.89

4

11

龙泉-十陵往返

76.5

2.5

1

2.75

234.68

4

12

龙泉-西河往返

78.5

2.5

2

2.75

230.05

4

13

彭州-敖平往返

75.3

2.5

2

2.75

228.65

4

14

彭州-白水河往返

152.8

2.5

2

2.75

262.49

4

15

彭州-蒙阳往返

82.5

2.5

2

2.75

231.79

4

16

彭州-庆兴往返

78.2

2.5

2

2.75

229.91

4

17

犀浦-合作锦城国腾往返

47

2.5

2

2.75

209.31

4

18

蒲江-五星往返

33

2.5

2

2.75

162.32

4

19

青白-太平往返

60.3

2.5

1

2.75

242.63

4

20

青白-弥牟往返

21

2.5

1

2.75

162.32

4

21

青白-大同往返

10.3

2.5

1

2.75

162.32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累计合同结算金额(人民币)不低于200万元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结算证明。(资格业绩不纳入评分)。

(四)投标人能够提供总质量4400kg以上的轻型厢式货车(外廓尺寸长度5900mm以上车型)的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至少25辆,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若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加盖双方公章),并承诺租赁期限能覆盖本项目合同周期。每台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视为自有车辆:(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 名下的车辆,并提供投标人有权使用的证明);(2)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以及提供投标人有权使用的证明)。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承担邮件市趟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15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7年以内。

(七)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转运任务的车辆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

(八)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转运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

(九)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本项目运输业务的

(十)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驾驶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投标人必须承诺旺季(双11、双12、春节等)按采购人通知无条件备车,保证生产运行。

(十二)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承运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

(十三)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十四)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同一法人名下的公司)。若使用的车辆所有权为 、控股/子公司或同一法人名下的公司,除提供车辆权属证明、公司之间的所属关系之外,还应该提供乙方有权使用的证明。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十五)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

(十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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