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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勘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4-03-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二次)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

招标公告(二次)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勘察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勘察项目

2、项目编号:LNWC2024023

3、项目概述:

3.1业主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勘察项目,预估金额:1.5万元(含税);

3.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完成本项目。

4、招标内容:

包号

包组内容

包预算

服务期

01

业主邮件处理中心消防水箱改造勘察项目

1.5万元

(含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完成本项目

其他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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