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午阳路5号
2.2 项目规模:2x330MW燃煤机组,约19万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暂定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粉煤灰清运-渠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清运承包项目:招标范围期限内预计产生脱硫石膏量约为19万吨,此产量为预估量,不保证脱硫石膏产量。供应商需组织人员、机械、国六车或新能源车辆进行脱硫石膏提货外运,及时性必须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等,配合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营等。投标人应将脱硫石膏按照环保要求综合利用或交由具备综合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利用,负责脱硫石膏出厂后所有权和环保主体责任,提供综合利用备案或评价报告。投标人应保证清洁运输(限于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比例不低于80%,如环保要求发生变化,根据最新要求调整。同时考虑新乡市区环线常态化限行路线策划及相关事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渠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清运承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专用资格条件资质要求:提供能够支配的不少于10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限于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9 16:30到2025-05-16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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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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