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新南绕城
2.2 项目规模:2×6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天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消防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升级改造(CHDTDZ079/18-SG-01401):包头公司消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供货与安装,包括:优化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安全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第三方消防检测、竣工资料交付、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正式移交生产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升级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火电厂或化工厂消防工程建设或改造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包括: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12 08:30到2025-05-18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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