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约19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分项如下:(一)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待建区域的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等。(二)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待建区域场地平整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施工图载明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通风与空调、消防、电梯等及配套室外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三)其他工作:协助办理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土地、规划、建设手续;与土地、规划、建设手续相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双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各自承担缴纳;(四)招标范围不包括: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程勘察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五通、家具及家电、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燃气、高压配电工程、市政管网接入及配套开户等工作,这些工作由发包人承担。(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405日历天。
投资额:约9600万。
2.3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3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②近3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和近3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1项单项投资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在一个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提供合同关键页;担任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施工及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金额为准,设计业绩以投资额为准) 8000 万及以上元或总建筑面积 18000 ㎡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能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其它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
(2)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未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天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如不满足上述要求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应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全天(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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