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东营河口鲁北基地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D3)位于东营市河口区西北方位,距离河口区约为 33km,为《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中规划的D3场址。经度118.28°,纬度38.10°。项目场址西侧附近为潮河,属典型的黄河三角洲地貌,北侧为渤海湾,南侧靠近新义路,场区内有已建成风电场,附近有公路可通往场区,具备大型设备和施工机械运输进场的便利条件。本期直流侧建设安装容量384.9MWp,交流侧容量为300.2MW。容配比约为1.3。
根据国海规范〔2017〕8号文件国家海洋局关于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海底电缆管道管理实际,属于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且长度小于2千米的海底电缆管道,可暂时不单独办理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手续,但铺设施工前应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使用批准文件。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专题报告编制、鸟类调查及专题报告编制、渔光互补融合发展专题报告编制、围海养殖所属权变更等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域使用论证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海域使用论证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1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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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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