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 |
吉电股份2025年度安 |
委托外协单位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家火电单位、8家新能源单位、2家氢基能源单位、1家科技能源服务单位开展安全环保督导与技术质量提升综合评估,外协单位委派行业专家参与安健环体系评审、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年度评价、生态环保管理能力评估、检修技改评估、技术监督动态巡查等工作,负责排查存在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指导问题整改、参与项目验收评估、编制报告等工作。 |
根据招标方工作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投标方需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7日内组织人员进厂开展相关工作。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吉电股份2025年度安全环保督导与技术质量提升综合评估项目 |
2.专项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电力行业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14日23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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