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9/18-QT-0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 5号燃气机组FCB功能升级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400MW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7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调试及性能试验-5号燃气机组FCB功能升级改造项目(CHDTDZ069/18-QT-00101):对5号燃气机组进行FCB改造前的机组能力测试试验,形成评估报告;形成5号燃气机组FCB改造技术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对机组电气系统、汽机系统、锅炉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进行针对性改造,使得5号燃气机组具备FCB功能;通过山东电网组织的对5号燃机的FCB功能测试验收,并形成竣工文件。工作范围内所需的试验、评估、评审、验收、报奖等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均包含在招标合同额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调试及性能试验-5号燃气机组FCB功能升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一级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国内2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或2套9F级(或同等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整体调试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合同清单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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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