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准东电厂环保CEMS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维护(三年)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东电厂”)2×66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 SCR 脱硝装置,并预留扩建条件。,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境内,奇台县北侧83km处,在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中部规划工业区内,厂址西侧约1.2km为国网能源准东煤田大井矿区二号矿井,西北方向为二号矿井副井工业场地,距离约为3km,是与大井矿区二号矿井配套的新建坑口电厂。2023年1月和5月,两台机组分别投产。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准东电厂2×660MW机组环保CEMS在线仪表监测系统及取样管路和附属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定期工作、保养、维修、抢修、检修、技术监督配合、隐患整改、安评、风险预控整改;一般性试验及检测、零星维修(含更换、拆除等)、及所辖区域内的文明生产,以及2万以下的小型技改工作。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可靠性指标:(1)不发生由于设备维护而导致的设备降出力及以上事件;
(2)维护后设备完好率100%;
(3)设备缺陷处理完成率100%,设备维护后30天内,因维护原因导致设备缺陷重复发生率为0%;
(4)设备隐患消除率100%。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