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区域2025年8月-2027年8月财产一揽子保险项目 | ||||
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EZBGG2025060009号 | ||||
华润守正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燃气福州区域2025年度第7批招标福州华润燃气 福州区域2025年8月-2027年8月财产一揽子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自2025年08月23日零时起至2026年08月22日二十四时止 自2026年08月23日零时起至2027年08月22日二十四时止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拥有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经独立法人企业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还需要提供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另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2)偿付能力充足率:最近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 150%(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最近四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 (3)最近一季度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A 类或 B 类(需提供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披露的投标人总公司最近一季度的监管评价结果相关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参加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保险起期在此期间),具有至少1项投标人自身机构(非上级机构或平级机构)已完成或正在服务的财产保险(至少须为财产一切险或公众责任险)单个险种保险费达到45万元及以上的承保合同或保险单。 (1)投标单位需提供承保合同或保险单或保单抄件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保费结算凭证或业主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以上业绩指标的材料;(若承保合同或保险单或保单抄件或中标通知书中的保险金额达到45万元及以上,保费结算凭证可仅提供部分金额。) (2)承保业绩投标人必须是独家承保人或首席承保人;(如为共保体,合同需体现承保份额,承保份额须达到上述业绩指标) (3)投标人的承保经验可以是投标人总公司或投标人自身下属机构的承保经验。 3.项目经理: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险种、全部份额投标。 (2)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 三、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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