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2025-2026年吊装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化工,以下同)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以新疆准东红沙泉1号矿煤为原料煤,五彩湾5号露天煤矿为燃料煤生产180万吨/年甲醇,甲醇经MTO 技术转化为烯烃并进一步生产聚乙烯、聚丙烯等最终产品。
新疆化工有四个生产中心,主要生产装置十六套,运转设备2000余台,静置设备2000余台,工业管道300余千米。主要设备有反应器、换热器、分离容器、储罐、离心压缩机、往复压缩机、离心泵、往复泵、风机等。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生产、检维修期间所需的额定起重重量为800 吨及以下的起重车辆服务和 100吨及以下的运输(厂区100公里范围内,专项服务合同除外)车辆服务。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2.2项目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吊装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