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工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矿井水处理站工程,含综合车间、综合水池、调节预沉池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和设备安装。功能一是将井下排水处理成井下消防洒水用水和作为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功能二是提取矿井水内热量用于洗浴供热,设计在滤后水池中为水源泵房供水泵预留了土建条件。矿井水处理站工艺设施主要有调节预沉池、机械澄清单元、过滤单元、除铁除氟处理单元、排泥处理单元和达标排放渠。设计处理能力:Q=270m³h=6500m³/d;超滤、除铁、除氟处理水量为能力800m³h,深度处理(超滤、除铁、除氟处理)每日运行时间20h。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标段(包)内容:
矿井水处理站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龙湾矿井工业广场内。
2.4工期: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不低于6500m³/d矿井水处理能力的矿井水处理站的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合同未明确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的,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5 18:00至2025-06-10 18:00;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矿井水处理站工程,含综合车间、综合水池、调节预沉池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和设备安装。功能一是将井下排水处理成井下消防洒水用水和作为选煤厂生产补充水;功能二是提取矿井水内热量用于洗浴供热,设计在滤后水池中为水源泵房供水泵预留了土建条件。矿井水处理站工艺设施主要有调节预沉池、机械澄清单元、过滤单元、除铁除氟处理单元、排泥处理单元和达标排放渠。设计处理能力:Q=270m³h=6500m³/d;超滤、除铁、除氟处理水量为能力800m³h,深度处理(超滤、除铁、除氟处理)每日运行时间20h。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标段(包)内容:
矿井水处理站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原庄村龙湾矿井工业广场内。
2.4工期: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龙湾矿井矿井水处理站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不低于6500m³/d矿井水处理能力的矿井水处理站的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合同未明确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的,须提供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5 18:00至2025-06-10 18:00;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