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司新华电厂2025-2026年工业尿素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2规模:新华电厂本期建设1×330MW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脱硝投运时间2015年。脱硝采用SCR工艺原理,需利用工业尿素作为脱硝反应还原剂。
2.3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新华电厂:工业尿素1500吨(罐装数量约1400吨,袋装数量约100吨)。外观:白色均匀颗粒状或结晶,无机械杂质,总氮≥46%,缩二脲质量分数≤1%,铁(以Fe计)质量分数≤0.0005%,硫酸盐(以SO42计)质量分数≤0.005%,氯化物(以CL计)质量分数≤0.0001%,灼烧残渣质量分数≤0.01%,泡沫持续时间(50wt%溶液)≤30s,泡沫体积(50wt%溶液)≤20ML,以上采购数量为暂估量,据实结算,尿素到货数量以甲方汽车衡检斤数量为准,以中标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罐装及袋装尿素结算价格一致。
罐装尿素:投标人须配有专用尿素槽罐车(不得与粉煤灰、水泥等其它运输车辆混用),单车运输量约在30吨左右,尿素槽罐车的槽罐及相关设备采用不锈钢材质。中标供应商负责卸货至溶解罐内,槽罐车自带车载压缩空气和连接软管及接头等相关卸车操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袋装尿素: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分批交付,交付批次及交付时间应由招标方确定,并由中标供应商卸货至工业尿素指定存储区。
2.4交货地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尿素存储区。
2.5交货期: 1年,预计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11月7日。在此期间集团尿素框架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尿素销售业绩(含氮≥46%),且每项业绩尿素销售量不低于1000吨(以合同签订量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检验报告。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10日9:00时起至2025年7月17日17:00时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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