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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2025-2028年维检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1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五凌电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 年,总部设在长沙市。经过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以水电为主,水电、火电、风电、光伏等多种电源并举互补的能源开发经营企业。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负责湖南及周边省份的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的管理模式。本次招标包括:
(1)湘中维检中心位于涟源经济开发区内,建筑面积10760.86 平方米,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2)湘南维检中心是位于永州市江永县工业园区,建筑面积11556.3 平方米,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3)湘西北维检中心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原五凌电力常德基地大楼,建筑面积4498 平方米,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4)湘东南维检中心位于株洲市炎陵县,综合楼五层,建筑面积1364.14平方米,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5)湘东北维检中心位于岳阳市,办公楼1-3 楼及4 楼东面房间,建筑面积4040 平方米,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6)长沙维检中心位于长沙市恒大时代花园八栋101、102 房,建筑面积约

540㎡,业务范围包括维检中心场站安保、综合楼卫生保洁、食堂餐饮、绿化、设施维修、接待及会务等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保洁、安保、物业设备设施维护、接待及会务服务、综合区客房服务、绿化服务、后勤物业管理、其他应急服务等。

中标单位与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合同服务期内有新增维检中心或新增服务用工数量,双方可就新增维检中心物业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另行签订协议。中标单位对愿意继续留在原后勤岗位上的服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原服务企业薪酬标准优先录用。本项目分三年执行,合同一年一签。

2.3 服务期限
自2025 年9 月1 日至2028 年8 月31 日止。分三年执行,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后勤管理或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能力。

3.2.2 从事物业管理服务5 年及以上,商业信誉良好,有稳定、优秀的物业管理服务团队。

3.3 相关业绩:投标人近5 年内(以2020.1 至今合同业绩为准)完成至少2个大型企业物业管理业绩。(要求提供可以证明业绩的正式合同及发票,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3 年(2022 年-2024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 个(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 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 应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行业认定的相应管理服务技能水平的岗位证书,同时具有5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担任过3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物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2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7 月11 日至7 月18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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