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所属各单位单北斗定位系统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199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蒙东公司所属各单位单北斗定位系统等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2.2规 模:电力装机容量804.41万千瓦、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
2.3交 货 期: 蒙东公司部分:单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到货或按需供货;伊敏露天矿部分:单次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到货或按需供货。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统招分签,与项目所在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执行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集团公司发布本项目中物资框架协议,执行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项目对应物资框架协议终止。
2.4招标范围:
内容一:华能蒙东公司所属单位单北斗定位系统。单北斗定位系统667套、配套软硬件设施14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内容二:华能蒙东公司伊敏露天矿车辆驾驶预警辅助定位系统车载技防终端等设备购置。车载技防终端低精208套、车载技防终端高精48套、基站2台、网络测试仪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包含定位功能的车载终端的销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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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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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