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曲什安镇班多水电站
项目概况:为保证班多水电站取水水源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班多水电站站区内建设机井、敷设管路并对水质进行净化,作为班多水电站生活区新水源,并同时满足团结村人畜饮水需求。
交通情况:
(1)西宁→河卡山南为243km一级沥青路面公路,河卡山南→兴海县为27km二级沥青路面公路,兴海县→曲什安乡为55km三级沥青路面公路,曲什安乡→班多坝址为新建5km二级公路。
(2)西宁经湟中→贵德92km为沥青路面一级公路,贵德→同德167km为沥青路面二级公路,同德经卡力岗大桥→曲什安乡48km为沥青路面三级公路,曲什安乡→班多水电站为新建5km二级公路。
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75天,计划开工日期9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RO反渗透膜净化装置、深井潜水泵及机械、电气辅助设备供货;
(2)设备材料到货后45天内,完成生活水系统改造所属项目安装调试工作。
2.2招标范围
(1)2口井造井(深度120m,孔径300mm);
(2)3间砖混结构泵房(4m*4m*3m)建造;
(3)2台潜水深井泵(扬程200m,流量50m³/h)电气、机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4)供水管路敷设(2390m)及阀门安装(深井泵泵房—3000m³水池—主轴密封和RO反渗透膜净化系统—后方生活用水和团结村村民、牲畜用水);
(5)废弃的水净化装置拆除;
(6)1套RO反渗透膜净化系装置(净化水量约为18m³/h)采购、安装、调试;
(7)生活水控制系统整体调试;
(8)系统整体通水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供水管网改造及敷设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经验;
(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8)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
(9)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7日。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