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首采110701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控技术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徐矿集团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首采110701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控技术研究
2.2招标项目概况: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需测定1次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范围、最短发火周期、不同氧气浓度下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等,在工作面回采工程中,阐明CO快速升高的内在机理,找到导致本矿井CO 快速产生的高反应性活性物质,并确定其化学结构,针对性开发适合矿井的活性物质抑制方法和工艺,开展煤体氧化规律测试,研究煤体破碎度与煤炭自燃的关系,形成工作面末采期间防灭火安全技术方案,保证工作面的安全回撤和封闭。详见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徐矿集团新疆红山能源矿业有限公司首采110701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控技术研究,详见技术要求。
2.4服务周期:一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应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项目要求的CMA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煤炭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关科研项目研发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业绩要求: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年7月23日10时至 2025年7月29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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