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523)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新疆华电伊犁煤电 全厂消防外委服务项目(三年)招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华电伊犁煤电 全厂消防外委服务(三年)(CHDTDZ058/19-QT-52301):负责服务区域内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现场扑救及火势控制,快速组织灭火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日常消防巡查与隐患排查,定期对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如消火栓、灭火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及测试,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进度,协助制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消防档案,记录日常巡查、设施维护、演练及事故处理等情况。 定期为服务区域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内容涵盖火灾预防、疏散逃生、灭火器使用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伊犁煤电 全厂消防外委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消防管理服务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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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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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