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制浆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4×600MW+2×660MW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制浆系统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00内并入试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建设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三期工程建设2×660MW超临界直接空冷机组,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按一炉一塔设计。脱硫石灰石制浆采用湿磨制浆,一、二、三期每期两台脱硫系统公用一套石灰石湿磨制浆系统,全厂三套石灰石制浆系统之间有供浆联络管道,运行至今已有13-18年。拟将脱硫石灰石浆液制浆系统由石灰石磨制制浆改为石灰石粉制浆,简化原制浆系统,节约石灰石制浆系统电耗、检修人工费及备品备件费用,抵消石灰石粉采购上升成本。本项目采用PC方式建造,改造脱硫系统一期、三期各1座石灰石贮存仓为石灰石粉仓,配套建设石灰石浆液配置箱及附属设备,供应全厂6台机组石灰石浆液。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C承包的方式,投标人负责包括全厂石灰石粉制浆系统改造的工艺系统、电气系统、热控系统、土建系统改造所必需供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最终交付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火力发电设备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