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京城5.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2.2 项目规模:5.98MW(直流侧7.68MWp)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3个月,计划2025年11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6年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光伏电站EPC总承包-EPC总承包:除项目监理、可研等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包含组件、逆变器)、卸货、倒运、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质保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贵范围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5MWp(或5MW)及以上光伏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必须为主体工程施工)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验收或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验收或投运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5 12:25到2025-09-3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