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光伏固定支架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地点: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三塘湖镇以北约50km,三塘湖至老爷庙口岸公路(G575)西侧的戈壁滩上,场址地形平坦,整体北高南低,场址区域位于东经E:93°31′44.6″~93°44′57.3″、北纬N:44°38′36.7″~44°48′9.5″之间,海拔在640~1080m之间,场址开发面积约230km2。场址东侧有国道G575穿过、西侧紧邻三老线岔口~三岔口公路,交通较为便利。1#220kV升压站(上湖村):汇集900MW风电及200MW/800MWh储能。2#220kV升压站(中湖村):汇集300MW风电、200MW光伏以及150MW/600MWh储能。
2.1.2招标范围:
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200MW光伏固定支架,投标方最终所提供的材料应包括支架及光伏组件安装完成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围光伏2*26支架、内围光伏2*26支架、61台逆变器安装支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 |
固定钢支架 |
1650 |
吨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交货期:甲方下发每批次催货排产函为起始日开始,每批次15天内交付全部货物。
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境内三塘湖镇以北约50km项目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集中式光伏电站在100MWp及以上规模的固定式光伏支架已供货完成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销售业绩和对应的已供货完成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已供货完成的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供货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9月30日09:00到2025年10月20日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9月30日09:00到2025年10月20日16: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