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2643GC00010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哈农复【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配电、地力提升等工程。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配电、地力提升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412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88.1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同时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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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