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专网租赁项目数字化项目综合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集控中心及所属各电站 。
2.2项目规模: 1个集控中心站、28个风光电场子站、5个分布式光伏子站共计112条通信线路网络;5套通信线路网络。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服务期2025年11月15日至2027年11月14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开发及维护-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专网租赁项目:采购范围: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专网租赁项目包含112条通信线路网络的租赁及运维服务(其中,主用线路为28条4M通信线路和28条20M通信线路,备用线路为56条4M通信线路);5套无线通信线路网络的租赁及运维服务。为保障生产平台稳定运行,及时有效地进行数据传输,需提供7*24小时响应和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专网租赁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不少于1个信息网络租赁或运维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24 14:45到2025-12-01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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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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