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汽机厂房文明生产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汽机厂房文明生产治理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对汽机房0米东墙修复,800㎡;对汽机房楼梯间及走廊墙面治理,2800㎡;3对汽机房顶北北墙漏水治理,40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检修孔盖板,28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包边,10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伸缩缝,600㎡;对汽机平台地坪-聚氨酯采砂,1500㎡;对35万机汽机平台不锈钢踢脚线,150㎡;对35万机汽机平台沉降观测点,16个;对汽机平台加热器轨道盖板检修,150米。整体提升汽机厂房文明生产治理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燃煤发电厂文明生产治理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北方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汽机厂房文明生产治理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
2.6 招标范围:对汽机房0米东墙修复,800㎡;对汽机房楼梯间及走廊墙面治理,2800㎡;3对汽机房顶北北墙漏水治理,40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检修孔盖板,28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包边,100㎡;对汽机平台不锈钢伸缩缝,600㎡;对汽机平台地坪-聚氨酯采砂,1500㎡;对35万机汽机平台不锈钢踢脚线,150㎡;对35万机汽机平台沉降观测点,16个;对汽机平台加热器轨道盖板检修,150米。整体提升汽机厂房文明生产治理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单项金额100万元及以燃煤发电厂文明生产治理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