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TJNM202512-TD03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托克托新能源事业部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4 建设规模:150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工程勘测,40 日内完成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9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后 30 日内完成竣工图编制。
2.6 招标范围:蒙西托克托外送二期 150 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含储能站,不含 500kV 升压站、500kV 送出线路及 220kV 送出线路)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与工程实施相关的设施、设备、材料等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工作。设计内容应满足国家、行业、大唐集团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是本项目合同签订及生效的必要条件(招标完成后,须待招标人取得该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取得该批复后且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合同
专用章或公章后正式生效)。
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下述范围未列出的,但确实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要,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不额外增加费
用):
1)工程勘察
①项目岩土工程勘察(详勘)。进行项目地质勘察,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满足设计及施工图要求;
②地形图测绘。招标人已完成光伏场区及升压站 1:500 地形图测量,其它区域的地形图测绘由投标人负责;
③在光伏场区内完成测量控制网及基准点设置及施工。
2)工程设计
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智慧场站设计、无人场站设计、智慧工地设计、竣工图文件的编制;
②220kV 升压站、储能站、光伏区布置、光伏场站检修道路、升压站及储能站进站道路、桩基基础、箱变设备基础、逆变器布置、35kV 集电线路、接地网、集控接入、信息化系统接入(含计划统计系统扩容)等所有设计工作;
③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各阶段的有关技术和经济文件及与环评、水保、复垦、消防、节能、洪评、文物、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健康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的对应设计;
④所有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设计;
⑤与电网、集团大数据中心、区域集控中心、托电集控中心联络的通讯设施、光纤通讯等通讯设施的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⑥35kV 集电线路直埋电缆占地、直埋电缆和塔基施工临时道路及铁塔接地、业主监理临时办公区的临时用地范围的规划与设计;
⑦升压站站内及周围的绿化设计;
⑧水源、电源、临时道路的永临结合设计;智慧工地设备设施永临结合设计;
⑨与送出工程及托电厂内升压站改造设计方面的协调,设备供货商的设计接口工作。
3)工程设计优化
①参考可研报告内容自然资源条件,在招标人提供的地类及用地范围内,进行设计优化;
②负责在设计、施工、调试、整套启动、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试生产考核等阶段开展全过程设计优化工作;
③按照大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开展优化设计并编制专题报告(不少于 8 篇,其中应包含基础(含桩基)、支架选型优化(包括支架形式、经济性、安全性比选和论证等内容) 、光伏组件选型优化、光伏逆变器优化、升压站布置优化专题、电气一次设备选型优化、集电线路优化、固定支架与柔性支架比选等专题),创建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优”工程。
④光伏场区道路、支架、箱变、集电线路塔基及地埋电缆路径等在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后施工阶段不允许变动位置。
4)技术服务
①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②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调研和收资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及招标文件, 参与工程和设备、材料的技术谈判与技术协议签署;
③组织设计联络会;
④参与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⑤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配合电网接入、并网验收、整改等涉网相关工作;
⑥现场优化设计和工程配合,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 提供各阶段工程设计总结报告。
⑦安排有经验设计人员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驻场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配合进行档案验收所需资料提供等。
5)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检测、试桩报告)。
6)负责调相机设计工作。
7)其它
①负责消防设计专篇编制、消防图纸报审及取得消防图纸审图合格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已完成的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最终用户盖章的已完成证明材料(质检证明或投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 人员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2020 年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 300MW(或 MWp)及以上已完成的光伏电站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须提供最终用户盖章的已完成证明材料(质检证明或投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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