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期)保安外包项目 | |||
| 项目编号: | GQQY-ZB20251200 |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安新区 | ||
| 项目概况: | 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期)保安外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财务报表。 2.2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须承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6、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0 23:59 | ||
| 其他: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咨询:400-994-600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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