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风电场风机改造项目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场风机改造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标段。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文昌风电场风机改造项目道路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暂定为40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需修复检修道路,原路长约8.106km,其中混凝土路约3.06km,泥结石路5.046km;共需新建8个管涵、2个箱涵(原位置为800mm管涵需封堵)等。工程量清单见附录C-3。(本项目修复道路涉及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村镇道路,需与当地政府及村镇进行协调沟通,以确保施工顺利开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应一致。(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
3.3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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